南京<{{title}}>律师 南京<{{title}}>律师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老子。
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www.nj48.net

要带的文件: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欠条或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南京律师网
费用问题:很多人担心起诉会很贵,其实诉讼费不贵,而且你胜诉的话就是对方来承担。
有书面凭据就好说话,万一没有呢?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特别注意收集证据,
你们之间的通话记录录音,你们的短信记录,你的银行卡转账记录等只要是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行为的,都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南京律师网
其中,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在很多.的审理案件过程中,是有支持凭转账记录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借款..,进而判决债权人胜诉。因此,在今后的借款活动中,当你碍于情面没有写欠条的时候, 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来交易南京律师网

★有合同债务、财产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合同欠款、民间借贷、工程款等)

诉讼时效
很多人欠钱不还就会拿一些法律来“忽悠”债权人,说什么一年时效已经过了,你不能向我主张还钱了之类的。

      再次提醒:

      写了还款日期的借条,那么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是两年,不是一年!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那么一直有效,无论你什么时候起诉,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所以不要被他唬住了。(当然法律规定了最长的期限是20年内)

      没有写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算2年南京律师网。南京律师热线:13951899110

    

    “四看”决定要钱策略

    

    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证据了。对欠代、借条,我们要仔细研究一下上面的内容南京律师网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有这样一个案子,甲借给乙8万元,乙还了3万元后就不还了,于是,甲将乙告上法庭,拿出对方写的欠条,欠条上写的“还欠款5万元”,甲说:乙在还款3万元后给我打的欠条,意思是再还5万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说:我这写的是“还(huan)欠款5万元”,就是说已经给你了5万元,再给3万元就好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所以,在要钱的时候,一定注意欠条的内容,防止节外生枝南京律师网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原告要求被告还欠款60万无,被告拿出欠条说:看,根本就不是60万,是60亿!为什么呢,原来欠条上写着“欠600000万元”南京律师网。这要想把钱要回来,那可就麻烦了。

    

    3.看还款时间

     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欠钱这种法律..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就看欠条上的这个还款时间了,假设,欠条上写着:应当于2012年10月10日还清,那么从10月11日,就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钱的时候,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这一个问题www.nj48.net。曾经有一个案子,老大爷起诉要求还钱,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诉求,也很无奈,对老大爷说: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钱了,但是法官这边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南京律师网。南京律师热线:13951899110

    

    4.看对方态度

     存在借、欠款的,一般来说之前都是朋友,对方为什么不还钱,是否真是的还不上,还是已经变成老赖了www.nj48.net。如果是..种情况,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www.nj48.net。如果对于第二处情况,呵呵,恭喜你,长征之路开始了。




    二、收集“三组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就该采取行动了!

    

    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一个欠条不能直接起诉?常有人这样问我www.nj48.net。在审判实践是这样的,如果金额不大,几千,一、两万,那可以,一般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过给别人www.nj48.net。所以,如果甲借给乙10万元,光拿着个欠条到.起诉,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材料,那这个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输。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南京律师热线:13951899110

    

    2.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说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在这里和大家说一下,不少人也问过我,自己偷录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来当作证据,可以明确地说,只要不侵犯对方的权益,录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对方权益呢,比如说在对方卧室里,你录人家干点什么,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了个什么事情,这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www.nj48.net

    

    3.第三组——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现在很多案子,.判决是原告胜了,但是原告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南京律师网。当然,要调查别人的财产,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难的,就是律师出面调查,也不可能将对方所有财产都调查清楚,因此,这一步,只能说是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上一篇: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下一篇: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一起贪污案从轻处罚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微信在做进口化妆护肤品零售代理,最主要是方便自己用,其次有朋友要的话就挣个零钱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微信在做进口化妆护肤品零售代理,最主要是方便自己用,其次有朋友要的话就挣个零钱,一个月也卖不出去几件,一月最多也挣不0...

  • ·我家有一个这个事情请问一下里面的是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好!我家有一个这个事情 请问一下里面的是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岳父在前几年在村里的一个工地 在包工头的老板那...

  • ·女工退休年龄问题,我是下岗工人
      听说开始国家要推迟女工退休年龄为55岁?我是下岗工人好不容易快熬到50岁了。对这个问题很着急,因为下岗后我们的保险都是自己交。还得供孩子上学...

  • ·我有个兄弟在美发店上班,然后他不想做了,结果老板不给工资,后来我兄弟拿x去店里要
      我有个兄弟在美发店上班,然后他不想做了,结果老板不给工资,后来我兄弟拿x去店里要钱,没有伤人就是拿了钱就走了,后来回家被公安抓了,我想知道要...

  • ·对方借我家现有95万元人民币,经过方途径讨要不回
      对方借我家现有95万元人民币,经过方途径讨要不回...

  • ·员工在上班时间摔倒发生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吗?
      我老公在上班时间晕倒 抢救到医院11天后死亡,人社局鉴定不是工伤,现在公司不给处理办法,请帮忙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

  •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我应该承担什么责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我应该承担什么责...

  • ·关于祖房拆迁起诉事宜
      我爷爷在南京市白下区高桥门地区留有一处房产(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正在拆迁,拆迁办的人说这个房子只能拿一些补尝,拆迁房是拿不到的,我想拿到相同...


  • ·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 一、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
      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 一、国有资产可不可以抵押担保? 国有资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押的,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如下: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

  • ·如何让交通肇事逃逸从轻处理
      如何让交通肇事逃逸从轻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自首情节的可根据具体情节从轻或...

  •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要是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方人身伤残或死亡的,那么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第三方进行赔偿。您...

  • ·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确定,就是指相关的国家单位对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进行确定的行为,那么,确定的形式包括哪些呢,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

  • ·一、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鉴定标准是1~10级,第一等级的伤残导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球严重畸...

  •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离婚分割财产不属于给付之诉,应当属于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


  •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一起贪污案从轻处罚

    律师在线
    >>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团队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