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

一、退休人员工伤了怎么赔偿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发放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伤),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就有特殊的意义。首先,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上述案例一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首先审查被侵害主体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只有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才能依法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被侵害主体也就不能获取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从而防止社会保险基金的不当支付。聘请退休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退休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其次,劳务关系下发生工伤,企业要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该标准重于工伤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如前所述,劳务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企业作为雇主应向被聘用的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与工伤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例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企业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伤赔偿责不包括。从这一角度看,案例一中的企业虽然赢了官司,成功推翻了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但所达到的后果却是要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得更多,这对企业反而是不利的。二、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构成什么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就认为成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从表面上看,退休员工从原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有权继续向其他企业提供有偿劳动(即所谓“发挥余热”),其与所服务的企业之间应该成立劳动关系。但是,由于退休制度的存在,表面上应该成立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并不成立。根据有关法规,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应该”退休。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劳动者年老后在身体健康、劳动技能等方面都有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则有上升,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从这一意义上看,虽然法律承认劳动者退休后仍能够发挥余热,但其已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也是如此,员工退休后即无须继续购买社保,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企业聘用退休员工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三、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程序与劳动纠纷不同。众所周知,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一裁两审,在法院审理前存在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而劳务纠纷是普通民事纠纷,不存在劳动仲裁程序,其程序比劳动纠纷简便。在案例二中,李某就没有提出劳动仲裁,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综上可知,退休人员返聘再次就业过程中,要是人身受到了损害,那么是不能按照工伤处理的,此时单位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要求对伤者作出赔偿。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


·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 工程安全是关系到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项目中对质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所以在项目完成以后也是需要对项目工程投产之后的质量有一个保修期的,那么,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


·哪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哪种情况公司可以辞退员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上诉 一、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上诉?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上诉 一、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上诉? 1、上诉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原审(即一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的请求是上诉人...


·什么是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约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1、合法:双方当事人主体合法 合同内容合法 合同的形式合法 订...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的建设看似简单,但其实前期的工作非常重要,没有一个好的规划就很难开展接下去的工作,关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很多人不知道,建筑工程要竣工成功,必须要经过审查,看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


·3年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
      可以提前离职,但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作用?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作用? 过去高速发展的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现在,人们更加追求城市规划与自然的和谐一体,绿色工程应运而生,通过改变地形,植树种草,开渠引水,创作出一种接近自然的形象。但是,作为一种受地形等自然因素影响很大的项目,其质量往往很难保证。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讲一...


·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辞退员工解除合同,是需要对
      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辞退员工解除合同,是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的。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种。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呢?为您解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一样的 1、用...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