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哺乳期是否能离婚

在哺乳期内,孩子年龄尚小,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在这段期间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是有较多限制的,但这并不是说哺乳期不可以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哺乳期离婚可以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哺乳期离婚可以吗?
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三)夫妻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
二、哺乳期怎么离婚?
夫妻在哺乳期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在哺乳期内的,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夫妻还是可以离婚的。但这势必对子女的生活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夫妻应该尽量避免在哺乳期离婚,因为哺乳期正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2023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
      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境内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肯定都知道,海关部门在对货物进行检验的时候,不是免费的,需要公司向海关部门交纳一部分的费用。因此,商检费收费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这也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海关部门在征收商检费的时候,收费标准肯定是不得高于国家...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但很多时候夫妻离婚也都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的。一般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无法协议离婚的,那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律师...


·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光从名字上面就可以知道,这需要打离婚官司,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而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的,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离婚是耳熟能详的一个词。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的家庭不在少数。离婚必要的条件是要有结婚证,有结婚证才能发放离婚证,如果没有正规法律程序结婚,这样离婚就视为无效婚姻。那么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呢?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离婚是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既...


·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是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是立案标准?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本质上属于财产侵权损害赔偿。但考虑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因婚姻关系带来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夫妻一方适用本条请求赔偿损失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民法典》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外,在财产未分割...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男女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要是不幸去世的话,此时这个共同财产该怎么分配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
      离婚案件休庭后多长时间再开庭?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一周左右,多给法官电话追问安排时间。1、法院休庭后,只要在法院的合法审理期限内审理完毕即可。2、民事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全体家庭成员;后者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后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一、离婚孩子判给另一方需要给抚养费么?
      一、离婚孩子判给另一方需要给抚养费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