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这个时候就会不知所措。每个人都会有擅长的领域以及短板,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遇到了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需要上诉法庭我们就会选择去找律师,相对应我们就会思考当我们找律师解决相应问题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是多少。所以现在就让我来描述一下天津擅长房产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多少。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㈡、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

10001至100000元5%

100001至500000元4%

500001至1000000元3%

1000001至10000000元2%

10000001元以上1%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

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㈡、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计件收费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仲裁按照民事案件收费规定执行。

四、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其它法律文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其中:担任法律顾问可以按年度收费,也可以按实际工作量收费。按年度收费的,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简易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五、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诉讼案件,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

1、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涉及3个以上法律关系或3项以上诉讼请求的案件;

3、任意一方当事人人数在3人以上的或《民事诉讼法》第53条、54条、55条所规定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等案件;

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或抗诉案件;

5、与行政法律关系或刑事法律关系有交叉的民事案件;

6、刑事申诉或刑事再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7、诉讼过程中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案件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案件;

8、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9、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10、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11、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经委托人认可的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六、计时收费

对于民事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七、除上述规定的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律师事务所在代理需由其进行前期投入并承担案件风险的法律服务业务时,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总额。

每个地区有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所以我们就需要相应掌握当地的律师收费标准,为了到时候如果遇到房地产纠纷问题我们在请求律师帮忙时我们自己心里有一把秤,知道律师的相应的收费标准,当然在对于房产纠纷问题我们需要掌握不同的证据以及分析相应的情况。

·租的房子热水器坏了谁负责
      租的房子热水器坏了谁负责 一、租的房子热水器坏了谁负责 在租赁期间出租房热水器损坏,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谁负责,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因为房子已经租赁,使用坏的,必须把热水器维修好。 如果不维修,房东肯定会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可能扣除的比自己请人...


·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一、房产租赁发票怎么开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


·房产合同诈骗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合同诈骗立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


·什么是购房首付贷 首付贷是什么?
      什么是购房首付贷 首付贷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购房首付贷 首付贷一般没有要求抵押物,但审批要求比银行房贷要高,有的要求家庭月收入必须是总体月供的2.5倍。首付贷也有限额,最多只能贷房子总价的20%左右,封顶50万元,贷款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首付贷的利息计算不像房贷一样会随着本金的减...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法律规定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做出分割。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对夫妻共同的房产做出认定,而不是任由当事人说是共同房产就属于共同房产。究竟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夫妻一起欠债卖房再离婚债务承担怎么算?
      夫妻一起欠债卖房再离婚债务承担怎么算?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以下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租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而在房租到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续租的话,那么租客就要搬走。不过有的情况下,租客不会搬走。那么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


·死亡房产继承必须注销户口吗?
      死亡房产继承必须注销户口吗?死亡房产继承与注销户口没有关系,但人死亡后应当依法注销百户口,注销户口不会对房产的继承有影响,相反,户口注销更能证明人已经死亡。《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度机关申报死亡登记...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1、诉前保全时,用自己的房产担保的,也需要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供担保。向法院提供担保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担保担保书,并明确担保错误时,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由此都会带来哪些后果呢?请看由我们为我们带来的解答。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时效。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