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老公欠的债老婆有义务还吗

老公欠的债老婆有义务还吗?老公欠的债 老婆有义务还吗所以首先你要先弄清欠钱的用途: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尤其要注意一种情况,一方投资经营所负债务,即丈夫借钱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判断该类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最高院关于财产分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老婆没有一并签字或者事后没有追认的话,那此时对于老公欠的债,此时老婆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这会被认定为老公的一方债务,但如果没有超过一定限度,同时也用于家庭生活的话,则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间借贷中最新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中最新的借条怎么写? 一、民间借贷中最新的借条怎么写?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我国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有哪些? 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大致流程是什么?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大致流程是什么?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大致流程是什么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属于民间债务起诉的范围,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经济法中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 ...


·借条签章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借条签章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有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具体程序如下: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移资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做什么?存单贷款质押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做什么?存单贷款质押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做什么? 存单质押出质人需要跟其他抵押担保人一样,对于到期的债务负责偿还的义务,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偿还到期债务。 二、存单贷款质押需要的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


·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主要有: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根据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