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法院怎么处理无效婚姻

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4、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5、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6、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现实中,并非人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此时针对不同的无效情况,规定有权提出申请的主体不一样。当然,这个时候也会对申请的条件进行要求。具体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

·离婚女方可以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可以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女方可以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1、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2、两周岁以内...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


·一、二婚没小孩财产如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二婚没小孩财产如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故而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的。就实际情况来说,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简单的,也是最节约成本的方式,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范本 立协...


·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现实中产生的抚养费纠纷其实主要就是围绕抚养费数额和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展开的,此时要是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当事人就需要出庭来处理相关的纠纷。那此时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


·要求国家赔偿的前提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符合以下前提(1) 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符合以...


·说到营业执照,大家一定多多少
      说到营业执照,您一定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或者见过,什么是营业执照呢?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凭证,只有有工商局颁发的这个凭证我们才能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那么就有人会问了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呢?具体是什么流程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上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上海办理营业...


·离婚后再次进行财产分割可以吗?
      离婚后再次进行财产分割可以吗? 可以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么?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公证需要双方到场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


·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
      如果有些夫妻因为个人的原因再进行起诉,离婚之后可能会需要撤诉,那么起诉离婚要撤诉要多久?具体的规定又有哪些呢?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诉的但是得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上诉。详情请看下文。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可以撤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年月日生育了小孩,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抚养费元,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元,余下分付清,每年支付元,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