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么此时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行为。大麻属于“其他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大麻油1千克以上,大麻脂2千克以上,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以上,构成“非法持用毒品罪”。“只持有100多克,远远达不到非法持用毒品罪的持有量。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不会因此受到刑法处罚。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通常在认定构成了刑事犯罪之后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而现实中有些行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像是犯罪行为,但经过严格的认定因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往往也只是按照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而现实中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是不可能的,因为此时不满足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但却也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非法狩猎罪如何争取缓刑
      在我国,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国家是不允许进行非法狩猎的。如果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非法狩猎,是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惩的。但是我们的身边也有朋友这样问我们,自己家人涉嫌非法狩猎,是否可以帮他争取缓刑。针对非法狩猎罪如何争取缓刑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资料当中...


·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认定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


·犯罪分子被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办?
      一、犯罪分子被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办?批捕后应当审查起诉处理,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一、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几种? 非公有制经济职务犯罪的主体有五种: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五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中的内容往往是对刑事犯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条文不同。那么具体说到寻衅滋事罪,您知道其刑法条文的内容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吧。一、寻衅滋事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醉驾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醉驾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关于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一、关于的证人规定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


·刑事案件自诉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自诉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自诉范围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25...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刑事审判的任务具体如下: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是审查并判断控方提出的证据、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所为,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刑事审判的这一任务体现在判决书必须对控方指控的犯...


·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缓刑是刑罚体系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刑罚。其意指先判刑,但是基于某些原因暂缓执行,观其表现再决定执行与否。在实践中,要如何适用缓刑?换言之,缓刑该怎样来适用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