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罪犯判处缓刑还需要坐牢吗?

有不少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往往都希望法官可以判处缓刑,这样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主刑了,但如果同时判了附加刑的话,则此时附加刑仍旧是要被执行的。那一般对罪犯判处缓刑还需要坐牢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刑法条文】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为需要看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之后,才能知道罪犯最终是否还需要坐牢。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者发现漏罪、又犯新罪的话,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对该罪中的“故意”、“情节严重”等内容的理解需要较为专业的法学功底。那么,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公民不履行义务,抛弃子女或者老人,导致其致死致残的,会构成遗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明确的遗弃罪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好的打击这类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司法解释。那么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做个详细介...


·抢劫罪从犯判决相关内容
      在一次团体犯罪的抢劫案中,一般都会有主犯和从犯两种角色,起主要重要的主犯要对案件负主要责任,按照抢劫金额的大小来判决,那么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判决是否和主犯一样呢?下面由我们来聊聊抢劫罪从犯判决的相关内容。 一、抢劫罪从犯如何判决? 如果犯罪分子被认定为从犯,应当比照抢劫...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会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宣判;针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同意,最多可以延长3个月;因为特殊情况仍然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备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对于法院改变管辖...


·被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被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监视居住的人,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任何人未经法庭审判,不得认定其有罪。在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人,也有最终被判无罪的。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


·受贿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受贿罪
      一、受贿罪怎么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呢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要看具体的罪名才可以。经济诈骗只是一个笼统地罪名,金融诈骗罪包括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等。如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在我国关于醉驾受伤了要拘留多久醉驾撞伤人
      在我国关于醉驾受伤了要拘留多久醉驾撞伤人,醉驾受伤了要拘留多久,拘留时间取决于拘留的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拘留最长拘留37天,如果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 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敲诈勒索罪到判刑流程有哪些?
      刑事案件到判刑流程如下:1、立案: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刑事案件接受、审查和作出受理决定的诉讼活动。2、侦查: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3、起诉:起诉是指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