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量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放贷之前,需要先对申请贷款人的相应资格进行审查,满足银行规定条件的,那么才能放贷。实践中,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就会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放贷,此时就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

(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我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达到了数额巨大标准的,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但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最新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借别人名义领证婚姻是否有效
      借别人名义领证婚姻是否有效一、借别人名义领证婚姻是否有效 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的,结婚证登记的双方不是事实上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从形式上看,进行结婚登记行为的双方是夫妻关系,而实质上的夫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双方。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不具...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一、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主张这样的一种财产转移是无效的,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搜集...


·借条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何认定?
      对借条效力的认定即是对证据效力的认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证据方面的规定。对于借条上大小写不一致的问题,首先应确定借贷关系事实是否存在,而后再确定借款数额,对于借款数额的认定如果有其它证据的话可以作为佐证,比如见证人或者银行汇款凭证,如果没有,因为大写对个、十...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现在犯罪的方式多种多样,很多罪名也非常相似,很难区别,就比如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对于这些罪行,我们如果适当的了解一些,也可以更好的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


·追讨债务如何打官司 要提供哪些证据
      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诉,在欠债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具体来说,追讨债务如何打官司?在打债务官司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便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打官司讨债时要提供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在决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讨债务时,您需要对以上问题...


·刑法中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十条 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


·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一、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不可以剥夺探视权。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不得禁止对方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只有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有权中止。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