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向别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撰写问题。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供您参考。一、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 __省__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__村_区_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05)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__省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 2002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__村_区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__省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致__省__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张三二、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事人在写申请书时,一定要明确表明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书写,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分歧,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出现分期...


·一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所耽误的时间自然是要比协议离婚长的多的,并且因为案件情况的不同,也会导致实际当事人花费的时间不一样。但在离婚程序上面却是相同的,那要是一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意外导致父母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而此时子女尚未成年,仍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


·发生冤假错案向谁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国,发生了冤假错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正是国家为了补偿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所颁布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冤假错案难免会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之中,尽量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那么如果受害人发生了冤假错案向谁申请国家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 ...


·找不到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要是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此时却发现已经找不到对方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离婚?如果依然可以离婚的话,那实践中找不到人可以起诉离婚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找不到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总体来说,我个人感觉其实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如果已经怀孕了,那么马上去领掉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如果没有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了,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去办理准生证,结婚证以及出生证明,错过了时间,必须要做亲子鉴定的,而且可能会涉及到孩子的上户口问题。...


·一、 二婚孩子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 二婚孩子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有孩子的情况下,应当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打离婚官司用法律术语来说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实践中多数协议离婚不成的夫妻,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离婚。那此时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


·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
       一、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 办酒席算是重婚罪的证据,因为办酒席一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


·夫妻要离婚孩子抚养费会怎么判
      夫妻要离婚孩子抚养费会怎么判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