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有下列三个方面的明知:

1、明知提供毒品的对象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

2、明知对方是用于吸食或注射。

3、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是毒品。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3~7年左右有期徒刑,如果向吸毒的人提供让对方成瘾的麻醉药品,并且是以牟利为目的的,法律规定,应该对嫌疑人按照贩毒罪定罪,贩毒罪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刑事案件退侦补侦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退侦补侦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退侦补侦是指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退侦,由公知安补侦,也就是公安局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检察院不能依据公安局提交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公安局补充侦查,将检察院认为缺少的证据补齐,才能再次向检察院移送。如果公安局不能补齐,检察院就...


·据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
      刑法八十条并不是规定判刑是如何判定的,是对我国公安部门对于有重大嫌疑的人员是否可以拘留的判定标准。因此,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这一问题要根据具体犯了何种罪名来具体判断,今天我们带您看的是诈骗罪据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一、据刑法八十条要坐几年牢首先,我们来看看《刑法》第80条的内容,...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一个新的罪名,并且为了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两高出台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对量刑标准的认定做了细致的划分。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内容和您讲一讲。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情况。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


·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久
      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判多久1、自然人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犯高利转贷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一、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追诉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追诉标准是什么?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


·拐卖儿童罪的儿童都是属于未成年吗?
      拐卖儿童罪的儿童都是属于未成年吗?是属于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罪,是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的拐卖儿童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