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就是属于所生产或销售的药品没有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这种行为只要产生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安全受到重大的威胁,对于违法者来说就会因此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在判决时就会按所造成的情节大小来进行处罚,轻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重者是可以高达无期徒刑的。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并且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但是近年来,醉驾的行为还是时常出现,还有很多人无视法律,甚至是轻视自己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才会不断地对醉驾标准进行完善。下面,我们来谈谈苏州醉驾标准2018的问题。 一、苏州醉驾新标准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中的关于程序问题的法律,涉及到程序方面的法律基本上都是诉讼法,既然是刑事诉讼法肯定是跟刑事有关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知道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


·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
      一、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自愿认罪的案件在审理中必须要有公诉人或自诉人的出庭和辩论,有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的专业辩护更为稳妥。要具体分析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心理状态,排除被告人自愿认罪的非正常情形。既要维护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尊严。被告人自愿认罪...


·杀4个人自首会判死刑吗
      不一定。故意杀人罪本身罪名就有多个量刑标准,并不一定判处死刑。同时自首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并不是“应当”从轻减轻的条件 ,因此 ,故意杀人罪自首,但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也有可能判处死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明...


·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
      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确切的来说,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有任何的底案,但是肯定会在公安部门系统内部进行保存的,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总归还是有前科的。所以有很多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在拘留期满以后,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因为每个人的社会角色都不一样...


·哪些罪犯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具体对罪犯判处怎样的刑罚,其实法官并没有自由裁量的权利,此时需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对罪犯处哪一种刑罚。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哪些罪犯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罪犯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犯各...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和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犯罪主体分为两类,即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刑法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一)刑事...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由于疏忽意料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丢失我们的物品,这也就是民法上所规定的遗失物。当我们的遗失物被别人取得,由别人侵占之后,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取回属于自己的遗失物。那么,拾得他人遗失物侵占构成犯罪吗?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


·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一、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


·玩忽职守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立案的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