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贪污罪规定判几年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处罚还是要根据犯罪的金额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遭遇盗窃,也不报案,总是自认倒霉;有些人当场抓住了盗窃分子,却不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而是对行为人处以私刑。造成这种局面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人们分不清盗窃行为与盗窃罪。那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 对某些具...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


·盗窃未遂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未遂定罪标准是怎样的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
      挪用资金是指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单位的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将其借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当事人会构成挪用资金罪。那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


·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


·走私毒品罪的怎么判刑
      需要看走私的毒品种类来判断。贩卖一类毒品,海若因,冰毒的上了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的。按照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很多人只是了解最基本的,具体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刑事诉讼法就是在确保人们的生活中关于追责的规定和内容,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


·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
      我们生活中如果遇到打官司的时候,证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时候证人也会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驱使着他做假证。这种情况就属于妨害作证罪。我们对于妨害作证罪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那么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呢?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要多长时间?
      一、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要多长时间?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受贿行为还是行贿行为,都是需要先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构成行贿罪的话,此时要如何对要如何对行贿罪处罚呢?我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