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可以预扣利息吗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如果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陷阱有哪些呢
      借条在民间的经济借贷中时常出现,一般发生在公家或者是私人将金钱或是物品之类的东西借给对方,而对方给出的条子就是借条,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出现的一种债务凭证并且表明当事人的债务关系,一般的借条会在债务人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后生效,在借条上债务人将会表示已经欠下的债务并备注好债务的相关金额...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一、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


·债务关系中的代位权如何行使?
      债务关系中的代位权如何行使?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


·夫妻一方擅自往外借钱是否违法
      夫妻一方擅自往外借钱是否违法 一、夫妻一方擅自往外借钱是否违法? 一般算不上违法,但这样做也属于不尊重另一半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肺炎疫情期间花呗可以延迟还款吗?
      肺炎疫情期间花呗可以延迟还款吗由于冠状疫情的原因,支付宝蚂蚁花呗可以延迟一个月的时间还款。但是建议您提前和支付宝花呗客服进行咨询,询问详细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灵活调整,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二、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还贷款,怎么办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对受疫情影响...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一、给学生放高利贷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给学生放高利贷,贷款公司将注意打到学生身上,西安贷款公司给学生放高利贷,这样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既然是学生,肯定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十八岁以下是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群,借贷高利贷...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一、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债权人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一年的时间内,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及时撤销债务人恶意的处置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一年的期限过期后,债务人的处置行为将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届时,债权人将不能主张权利。《民法典》(2021...


·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国家机关,或者是企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其职权高的目的,是为了让其更好的为人民、社会谋取福利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此种行为在意识到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后,会将挪用公款全部归还,此时还算犯罪吗? 一、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根据《刑法》...


·借条后面加东西有一方不知道
      借条后面加东西有一方不知道有效吗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你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二、条的有效期有多长时间要看借条写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