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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抢劫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后续的犯罪事实调查中,如果调查出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还会判刑;如果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较轻,则可能不予判刑或者判处缓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走私从犯取保候审还会坐牢吗
      不一定,看具体情况。取保候审只是一种较为自由的强制措施,而不是最终的刑事判决,因此,并不是说只要办理取保候审了,被告人就不会被判刑了,虽然不用再被关押到看守所里,还是要等候审判的。既然还需要法院审判,那就有可能得到有期徒刑的判决,存在坐牢的可能性。且走私罪也要看走私的金额来定罪,...


·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一、不起诉是否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不起诉不能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


·批捕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


·取保候审再批捕可以吗?
      一、取保候审再批捕可以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


·涉嫌构成强奸罪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一个人,涉嫌犯罪,但罪行不重,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可以申请。而强奸罪是一种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强奸罪能取保候审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作出如下解释。一、涉嫌构成强奸罪的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强奸罪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能判处管...


·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吗?
      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吗? 一、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吗? 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


·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已经批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其中,就一般性而言,两者最大的不同是有没有可能再危害社会的可能。当然,这个标准是比较主观性的,在实务中,法律职业者还需要通过其他方面进行衡量...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满足什么要求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


·取保候审到期能出国吗?
      取保候审到期能出国吗?取保候审到期不能出国,除非已经确定解除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你出国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怎么立功?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怎么立功?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4、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


·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可以提前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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