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一、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二、非法制造运输和买卖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7、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8、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9、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具备使用枪支资质的部门和个人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将枪支借给他人,否则涉嫌违法犯罪,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出借枪支犯罪的程度情节法院做出判决,有两个标准,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是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1、法院以借条开庭后可能会判原告或者是被告胜诉,这是由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实施前没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


·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 一、离婚婚前债务怎么偿还 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


·他项权证不放款去闹的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正常的成年人为人做事的一些方法,乍一听说的话真的是会让人们觉得可能在精神上是有一定问题的。就好比说,好不容易在等待了很长时间以后拿到了他项权证,但是把他项权证给了银行以后银行还是迟迟的没有放款。结果就是他项权证不放款去闹,这种做法一般会是被治安拘留,并且处以一定数额的罚...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一张完整的欠条应该包含什么?
      一张完整的欠条应该包含什么? ?一、一张完整的欠条应该包含以下几项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区别是什么?1、认定标准不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而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为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不退还并且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或者是挪用救灾等特定款物数...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