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其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在保险经营实践中,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制定免责条款规定强制标准和范围,而保险人在制定保险条款时经常会扩大免责条款的运用。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免除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一般分为保证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条款。1、保证免责条款保证免责条款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不论事故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合同中,总是以“因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失或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写入保险合同。而在保险实践中,保险人对保证条款有扩大和滥用的趋势,如在各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多以保证条款的形式出现,而忽视了近因原则的存在,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2、近因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使得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合同中,通常是以“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形式写入保险合同。在保险实践中,近因原则作为保险理赔中的重要原则,近因能否合法合理确定,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自身的合法利益。如各保险人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造成的车辆本身损失”属于车辆损失险的免责条款,此条规定并未区分货物装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如果符合不能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保险人在合同中没有作出区分,实际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也违反了近因确定原则。3、费用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所承担的部分费用不予赔偿的条款。在保险合同中,通常是以“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形式写入保险合同。在保险实践中,费用免责条款所列明的费用通常为间接损失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但费用免责条款并非绝对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投保附加险的形式转移给保险人承担,从而取得保险保障。4、约定免责条款约定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于被保险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事实来免除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约定免责条款应该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通常是根据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特殊情况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来限制被保险人的某些行为。在保险实践中,约定免责条款通常适用于保险费约定支付办法、保险标的真实用途等被保险人所承诺的事项。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
      可以在借条上面能写收款吗?1、借条和收条是否可以写在一张纸上,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写在一张纸上,并不会影响到收条的效力,那么就可以选择写在一张纸上。至于是否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可以不用考虑,这是由于钱还清之后,借条实际上就无效了。2、由于借条是对方留下的凭据,收条则是还完...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限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于各种原因,债权债务纠纷增加迅速,不少债务人在负债以后,为了逃避债务而隐匿资产,或故意不主张自己的债权,甚至放弃自己的债权,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限制呢,而撤销权行使效力又是什么呢?我们将...


·夫妻债务时如何区分2023
      夫妻债务时如何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借贷的形式也多种多...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一、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并购方一定是贷款人么
      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并购方一定是贷款人么 一、并购对企业的能力要求有哪些? 企业存在发展的要求是并购的动因,我们可以看作是并购的必要条件,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企业并购更需要充分条件。只有同时具备充分且必要条件的并购才有可能成功并购,这就需要从四个方面综合把握,那就是企...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哪些情形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


·女朋友借钱要不要写借条?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