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精神障碍病的人犯罪可以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要判刑,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会判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会判刑,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杀人怎么量刑处罚?
      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行为人可以说是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意图,这显然是很恶劣的,因此虽然都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但我国对故意杀人的处罚自然就要重与对故意伤害的处罚。那究竟现在对故意杀人怎么量刑处罚呢?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怎么量刑处罚 故意杀人...


·故意毁坏财物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一、故意毁坏财物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是可以的,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合法,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


·取保后审判拘役是马上收监吗
      取保后逮捕一般都会马上收监。取保候审后,被逮捕的话,就是要进入审判诉讼阶段,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法院是要被判刑,如果判实刑会被收监;如果判缓刑,就不收监。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中的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取保后就没事,认罪态度较好,会增加缓刑的机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


·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为了聚集资金,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甚至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如果非法聚集的资金数额较大,就会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构成集资诈骗罪,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


·入狱之后多久可以减刑一次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所以罪犯在入狱之后多久可以减刑一次?本文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一、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


·中国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中国死刑的种类有哪些 1、现代: 枪决、注射 2、古代: 斩首、断头台 绞刑、绞杀、投寰、套白狼、立枷、枷项 踏刑 磔刑、车裂、五牛分尸、五马分尸 碾刑 火刑、烹刑、油炸、炮烙、点天灯、烤刑、炙刑 毒药、鸩杀、吞金 溺刑 活埋、坑杀 饿刑、幽死、恐怖...


·广东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一、广东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