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贪污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贪污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贪污共同犯罪认定应遵循的规则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参照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于共同盗窃的解释,认定共同贪污犯罪中 共犯所负责的犯罪总额可遵循以下三条规则:第一,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预谋以及组织所得的全部贪污的总额负责。第二,贪污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总额负责。第三,贪污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对其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负责,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就数额认定而言,共同贪污犯罪与共同盗窃犯罪不应有实质性的区别。按照规定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法律规定中的缓刑,就是判处的刑罚执行时间延迟,这有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改造,那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一、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被行政拘留的是否一律撤销缓刑,司法实践中认识不统一。但行政...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不能多少时间申请司法拘留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构成挪用资金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资金罪能判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盗窃案最长能拘留多久?
      一、盗窃案最长能拘留多久?盗窃案最长能拘留37天,盗窃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


·私闯民宅损坏财产怎么定罪
      私闯民宅是对他人住宅的侵犯,而之后有对他人住宅内的财物进行了毁损,若行为人是故意为之,则属于故意毁坏财物,但被毁坏的财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的,那么可以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否则的话,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私闯民宅损坏财产怎么定罪有人闯入他人住宅打坏门窗、...


·刑法第245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社会制度逐渐的完善过程中,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的增强,对于非公务的一般人员对公民自身是没有搜身的权利的,就算是警察等公务人员都需要法院出具的搜查令才是合法的行为,所以刑法第245条的内容就对此等案件有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一、刑法第245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百四...


·犯罪人员被判决死缓期间需要坐牢吗
      一、犯罪人员被判决死缓期间需要坐牢吗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家表示,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


·一、无证醉驾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无证醉驾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如果没有其他后果,处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诉讼案件当中,为了对于案件的情况进行辨析,同时也是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在出庭时为了争取自身利益,一般都会有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进行出庭。在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过程中也有着一定的规定。那么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刑事司...


·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有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身份较为特殊,诸如患有疾病,或者怀有身孕,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于哺乳期,此时,处于某种目的会对这部分人采取特别措施,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法中的孕妇,哺乳期妇女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