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所以商标的转让就要十分谨慎,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标权转让管辖的一些知识,法律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商标转让规则如下: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中国商标转让规则如下: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转让手续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四.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9、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注意事项:
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条款,一般约定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①、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若采用仲裁途径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转让管辖的相关知识。办理商标权转让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转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谨慎选择,做到胸有成竹,这样在风险出现的时候才能和好的应对。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登陆咨询专业的律师。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
·商标明显近似构成侵权吗
商标近似会构成侵权的。用近似商标一般来说,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商标局就不会对其进行注册通过。因为近似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区,导致对本来就注册该商标的产品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是近似商标的产品赚取一定的非法利润。《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都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是我国共鸣应有的权利,其他个人和单位不允许侵犯。我国的公民在进行创造的时候,进行的一些劳动和自己的智慧结晶才得以一个作品。所以著作权是创作者的合法权利和合法义务。那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产生的原因
侵权是一种对民事主体...
·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电视剧市场日益发展壮大,高产量的电视剧的带来了高收视和高收入的同时,在利益的促使下,出现了很多盗版的行为,因此带来了很多的电视剧版权纠纷,和其他纠纷一样,一旦发现电视剧版权侵权的行为一定要积极维权,电视剧版权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法院诉讼的方式...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
·不可转让的著作权权利是什么
不可转让的著作权权利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一、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
如今世界,随之计算机网络社会的建设,信息技术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编写创新软件日渐成为一种高收入的职业的同时,软件著作权转让变更也可以为软件编写者盈利。那么软件著作权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介绍。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如何产生?
关于作品著作权的产生方式,有自动产生、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注册三种不同规则。根据《伯尔尼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著作权都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属于自动产生。同时,《世界版权公约》和美国等少数国家则采用加注版权标记才能...
·产品设计著作权转让合同模板怎样写
产品设计著作权转让合同模板怎样写
甲方:________(通常为著作权人)
乙方:__________(通常为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产品设计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出让作品《______________...
·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