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打假公司合法吗

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打假是属于合法的,但是要是在打假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利益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因此打假公司需要明白自己的定义,要分得清打假和假打,不能打着打假的名义却做着违反法律的事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章程要载明哪些事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章程要载明哪些事项?依据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条件是多少金额?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条件是多少金额?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现在我国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要求金额的,也不需要进行注册资本,不需要进行验资;现在我国对于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的越来越宽裕就,但在申请的过程也是...


·我国的公司融资案例分析
      我国的公司融资案例分析 在生活中,我们在上网的过程中或者观看电视的过程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消息,那就是某某公司又获得了新一轮的融资。其实,自己短缺对公司的经济发展可谓是致命的作用,只有获得融资才能够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再扩大,有利于公司获得各方面支持。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我国的公...


·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角色肯定就是公司法人和公司的监视人,这两个人一般对于公司当中的所有问题都是有概括的。我们对于这两个人的相关的责任是需要有了解到,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责任,监事一般都是需要承担监管公司财务的问题。那么公司法人还有监视人的责任是什么?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盖分公司章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中可以盖分公司章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


·企业拆迁应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合伙企业是比较普遍的,对于合伙企业法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分红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实际上真是这样吗?接下来,关于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吗? 《国...


·绿色企业融资担保合同样本是什么?
      绿色企业融资担保合同样本是什么 在如今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一些绿色食品和绿色企业已经逐步兴起,成为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一种热门行业。人们也开始越来越倡导绿色出行,绿色环保和绿色食物,因此绿色企业在融资过程当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绿色企业融...


·总公司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
      总公司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 一、总公司可以跟分公司签合同吗? 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就是肯定可以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分公司自认和总公司的相信,合同则有效。但该合同如果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则会被认为合同双方的恶意串通而为无效。 《公司法》第14...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去吗?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去吗? 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二、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