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无效。
三、合同相关主体
必要时合同中应对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情况进行适当说明,以避免将来因签约主体问题而产生争议。除了委托人和居间人,合同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主体,而其他相关主体可能会关系到居间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合同中要注意进行相关约定。
四、居间类型
居间通常包括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媒介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如果居间类型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将来无法确认居间人是否成功提供了居间服务,进而确定居间人是否有权获取居间报酬。
五、居间服务内容
合同中应将居间人提供的具体居间服务内容约定清楚,同时,应约定居间服务提供成功,即实现居间目的的标准(注意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进行约定,如委托人与相对人在居间人的居间下签订合同后又另行签订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变更)。此外还可约定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期限、方式及证明方法。这样可避免将来因是否提供了居间服务及是否实现居间目的而产生争议,从而维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六、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合同中可约定委托人所关注的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及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如居间人应负责收集有关合同相对人的资质、有关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等资料,并如实告之委托人。这样便于将来确定居间人是否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情况,从而确定是否可拒绝支付居间报酬并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居间报酬
合同中应对居间人成功提供居间服务后的报酬进行约定,并对报酬的支付者和支付方式进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为便于在日后纠纷中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合同中应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此外,在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电子邮件、传真记录、会议记录、照片、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委托人和居间方都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据,以及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所支出居间费用的证据等。
综上,在我们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时,需要认真仔细的阅读合同的事项,关于金额、履行职责、违约事项上更要特别仔细。俗话说的好,小心使得万年船。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更加有价值的建议。


·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在这个公司横行的时代,公司之间也会常出现经济纠纷,出现了纠纷就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得到解决,在这个法治的时代,公司也要加强对法律的认识,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和受理 ...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1. 规避风险---稳健经营 通过法律顾问团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使交易风险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2. 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某知名咨询...


·分公司不能做合同专用章吗
      分公司不能做合同专用章吗?1、分公司是可以做合同专用章的,分公司无独立的人格权,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有独立的缔约责任,可以刻章,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


·公司设立要带哪些材料?
      公司设立要带哪些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它是指全体股东在股东成员中指定某个成员作为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股东以外的人来代理股东进行申请登记注册活动的证明文...


·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
      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怎么确定? 一个公司的成立和运行,法人代表是少不了的。法人代表享有民事权利,主要负责公司各项事务,对外活动等等。法人具体指的是一个团体,组织,那么公司法人代表能有几个?他们怎么确定?下边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问题。 首先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


·政府收购企业资产流程
      企业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收购战略;成立收购小组;选择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收购协议;签约、成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


·如果开公司法人担任法人代表有什么好吃和坏处
      如果开公司法人担任法人代表有什么好吃和坏处 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 法人承担的义务更广泛,权利也更广泛。简单来说,刑法上公司的犯罪情形,都可能让法人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仅作为出资合伙人则可以避免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由于我国的飞速发展,国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市场的发展原则,特制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想要成立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在符合国家的规定以后才行,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股东,很多大型企业都有很多的股东,对于一个企业股东将会一定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就会举行股东大会来统一意见,股东关心的是自己的投资能不能获利,因此需要开会来解决,那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