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合同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复印件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效力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所以,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民法典》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表现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结合到《民法典》合同编等规定来看,有些合同的生效或有效还要求合同必须具备某一特定的形式。因此,以上四个条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要件。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的相关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有效合同的概念,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特征和表现等等,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合同问题不容小视,而且要求您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才能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慎重决定。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50元至100元。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


·集体合同有什么坏处
      没有什么弊端,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的签定是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双方达成一致,并不影响你正常自动离职的权利以及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委托关系其实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委托关系往往也最容易引发双方的纠纷。其实双方在形成委托关系以后,签订委托合同的时候,对委托权限,报酬的支付等这些如果能够在合同当中一开始就约定好的话,在很大程度上就会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双边贸易合同范本包含内容 (一)买卖双方名称 (二)合同货物明细: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 (三)付款条件、装运条件、装运口岸 (四)不可抗拒事项的补充 (五)双方盖章签字 二、双边贸易合同...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简单的钢筋购销合同范本有什么内容? 钢筋购销合同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第一条 目的及标的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签字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签字吗? 一般是需要双方签字的;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 ,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


·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一、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义务怎么办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了出现合同违约的事由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内容没有约定,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实际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因此为了在日常生活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一个了解。 一、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