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女方不退彩礼犯法吗?

女方不退彩礼犯法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方请求女方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男方是根据上述第二种、第三种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当然,既然是彩礼而不是一般的赠与,那男方就要举证证明其所支付的钱款、物资是按照习俗给付的,这相对来说对男方举证责任的加重。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为结婚花费了一些钱财,或者举办婚礼花费的费用,可以在彩礼中予以扣除。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那女方是需要退还相应的彩礼。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男方可以起诉女方要求女方返还。但这也是一种民事责任,而不会是刑事责任,因此,不会涉及到狭义上触犯刑法的问题。二、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 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事主是否缔匹配姻关系为主要一定仰仗。给付彩礼后未缔匹配姻关系的,准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匹配的,准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地步之外);按照习尚举行了匹配典礼但没有领取匹配文凭的,作废同居时彩礼准则上不予返还。


·法院调解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能否再起诉?
      1、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的区别:一、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的调解程序中达成离婚协议经历的时间则比较长,手续也比较繁琐。 二、民政局协议离婚成本较低,办理手续只需几十到百余元。而到法院离婚,诉讼费要交5...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哪些对象属于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制度,这也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二胎政策出台之前,一个家庭是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如果多生就属于超生,现在二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生育超过三个的话就属于多生了,有很多存在违法生育,哪些对象属于违法生育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损害赔偿吗?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损害赔偿吗? 协议离婚后还是可以索要损害赔偿的,但要注意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以后的一年之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妻子出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出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也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进行的,如果属于过错方则可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


·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一、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民法典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 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非婚同居的...


·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离婚官司中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或者是比较金额较大的财产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案件不同律师所选择的收费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呢。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律师打离婚官司取证要多长时间? 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一、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


·一、离婚出轨精神赔偿最多是多少钱?
      一、离婚出轨精神赔偿最多是多少钱? 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没有规定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赔偿。物质损害...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够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