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存续期如何认定

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后,双方就算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怎么确定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存续的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存续期又该如何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
二、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一方面,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限于基本劳动条件。认定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对于职工来说是很重要的内容。只要认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以及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了解了上述内容后,您此时应该比较清楚劳动关系存续期是如何认定的吧。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就可以视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而实践中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各位一定要把握住,否则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合同最后的双方签名处劳动者方签署本人姓名,而用人单位方则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之后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的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出现变动,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需改签吗?一、公司法...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我们国家在工作当中遇到伤害之后不可避免的鉴定程序,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之后是因为工作原因收到的伤害,所以用人单位的赔偿也是必须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话,是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从而根据证据我们才可以作出相关的决定的,不管怎么来说,工伤鉴定程序都是工伤赔偿当中...


·砼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砼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工程建设除了追求建设速度,更注重工程质量,因为这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所以不论是建筑行业内,还是在法律条文中都对工程质量有明确规定。混凝土工程,又被称为砼工程,那么建筑行业内对砼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呢? 砼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把好原材料...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毛坯房,需要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诸多工序中,水电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如果今后入住过程中水电方面出问题,维修是非常麻烦的。有的业主会在水电工程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那么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


·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一、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


·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
      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犯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根据《劳...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一般是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告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试用期员工进入公司的时间短,接受的业务少,因此提前说明的时间可以适当的缩短一些,但是还是要按照相关的制度完成工作上的交接,不能有所怠慢。 ...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多久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


·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虽然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会克扣、延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甚至拒绝支付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2017该怎么办? 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几种解决办法。 1、与用人单位进行...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劳动法典里又称之为辞退补偿金。相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