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一、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话的,提起行政复议也是有规定的时间,而且必须要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来,只要从知道具体行政之日的二个月之内提起,那么就可以得到认可,但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行政部门将不会再进行受理,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


·离婚孩子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孩子作为家庭生活当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其实很多时候,夫妻关系在破裂的时候,孩子甚至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纽带,将夫妻双方的关系连接在一起。但是尽管如此,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夫妻在有孩子的情况下仍然要选择离婚,离婚以后当孩子的抚养权被确认下来以后,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以孩子为被告;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


·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生活中,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并且加以公证,避免后期出现权属纠纷。但是,现实中不少朋友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范围认定 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


·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如果孩子尚小,那父母离婚其实对其的影响还不是很大,毕竟现在还不是很懂事。但如果孩子应是10周岁左右了,此时父母离婚就要想办法降低对孩子造成的影响了。实践中,父母离婚需要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呢?下文中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一、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破坏军婚判几年,如何处罚破坏军婚罪?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行为,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破坏军婚判几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解答。一、破坏军婚判几年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


·彩礼返还举证一般由谁承担
      在对彩礼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不可避免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纠纷可能就不会那么容易得到处理。那此时彩礼返还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谁来承担呢?可以说很多时候彩礼纠纷都是围绕是否返还展开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彩礼返还举证一般由谁承担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


·一、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吗?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但是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二、相关法律依据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


·国家赔偿法全文中对赔偿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因为种种原因遭受了国家的不公待遇的话,那么相应的受害人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申请国家赔偿便是其中比较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对于国家赔偿是有相关的国家赔偿法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全文中对赔偿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一、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