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二、国家赔偿免责情形免责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不应国家赔偿的国家不负责赔偿。应该指出的是,根据立法精神和解释,下列行为仍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①立法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②军事行为;③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欠缺或管理不善;④国有民航、铁路、医院在业务中造成的损害,也未纳入国家赔偿的调整范围,在我国主要由保险赔偿;⑤正当防卫;⑥紧急避险;⑦不可抗力;⑧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 审判中的错判,但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应予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两种。由于引起司法赔偿的损害事实本身发生在诉讼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申请赔偿,毋庸提起诉讼,国家赔偿中只有行政赔偿可以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害人在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之前往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在得不到解决时方可提起诉讼。


·婚姻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并没有婚姻诈骗罪的规定,也就没有所谓的立案标准了。在骗婚的案件中,通常的做法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来处理,宣告婚姻无效。被骗人可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请求返还财产。如果另一方的诈骗行为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是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做法,那么离婚肯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的归属。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城市和农村的抚养费标准不一样,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计算? 一、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 1、子女的抚养费...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大家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您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有些人不顾生命还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誉。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的事实,使得有些人的名誉遭受侵害。那么有人就会纳闷,什么是公开侮辱诽谤罪呢?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


·女方怎么在离婚后争抚养权?
      孩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时,双方都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对于抚养权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就需要走法律流程由法院对抚养权进行判决了。那对于要离婚的女方来说,怎么在离婚后争抚养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女方怎么在离婚后争抚养权?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方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离婚的情况随处可见,夫妻双方情感破裂就会离婚,而受害最大的就是两人的共同子女,若另一方再拒绝支付抚养费,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了一些关于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哪些方面
      婚姻中,男女都是可能存在过错的,而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也不在少数。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离婚赔偿的问题,那么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物质损害赔偿指财产损害赔偿,就是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


·一、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二、提起离婚...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一、抚养费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如果公民有起诉离婚的打算,除了要知道自己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外,同时还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法院不受理。那通常一方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


·一、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山东聊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山东聊城,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