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新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危险行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的劳动者亲属有获得工伤补偿的权利。不同级别的工伤有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根据...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属于特殊的纠纷,即劳动纠纷,而在对这类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法律中也是有特殊的规定。此时需要仲裁前置,即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进行处理之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在提起劳动诉讼。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么申请劳...


·什么条件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提出,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时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比如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劳动合同法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的区别
      关于保密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有如下规定“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合...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您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日止。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基本工资为元,其他补贴元,合计元/月,并按基本工资数为员工缴交五险一金。 三、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以什么为准? 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开始算
      女职工哺乳假从那天开始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


·员工与公司借款的时候是否要写借条
      员工与公司借款的时候是否要写借条?一般建议打借条的,否则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


·对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不满意怎么办?
      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工伤保险部门会要求员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金额。工伤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分别表示工伤严重程度从重到轻。实践中有些员工在工伤鉴定结论出来之后表示不服,那对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不满意怎么办?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对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不满意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