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会冻结企业的财产、资产、银行账户。如果此时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并有消极拖延或暴力抗拒行为,法院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收押。

严重的不仅会损害法人企业的商业信誉,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二、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8、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的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现实生活中如果行政机关下达了劳动仲裁的话,企业有异议也要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护权益,而不是拒不执行裁决。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除了土地、车辆外,还未有各种类型的工程,工程价款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质量的等级来决定的,等级越高,相应的,得到的价款也就越多。为了规范等级评定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的标准。 一、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无法按时交付时,业主对承包方最主要的索赔方式就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那么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工期索赔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我们就此整理了有关工程索赔方面的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一、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南昌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南昌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众所周知,一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及整体效果,不仅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也关系了众多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一个建筑工程都会制定一份施工规范,它可以有效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事故纠纷的出现。那么南昌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呢?我们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约定,非常容易出现劳动纠纷。不订立合同是单位疑似逃避责任的表现,要注意补充订立也是有期限的,以下是跟劳动合同有关的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员工可以获取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赔偿项目给予一些补偿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是没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是子公司的话,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2、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还有什么程序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还有什么程序?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


·一、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吗?
      一、员工因工伤被辞退有赔偿吗?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然后再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补偿工龄赔偿款,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定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工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