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您可能都知道,在工作中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义务和报酬;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购房合同、买车合同等一系列合同来保证我们的财产合法性;在生意场上我们需要签订商业合同来规定生意的来往。那么,在那么多种类的合同中,您有听说过承揽合同吗?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是诺成合同。

二、什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型。

三、承揽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成果。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所注重的是承揽人的人力、技术设备等劳动条件,因为这些劳动条件对工作成果起决定作用,而工作成果的质量决定着定作人的特殊物质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的程度,所以,承揽人独立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是承揽合同的特点之一。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承揽人的劳务体现在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上,所以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这一工作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但它必须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能够满足定作人特殊需要的物或其他财产,同时,它又是承揽人独特的劳动的产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不能通过市场大量供应的,而只能由承揽人依定作人的要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来完成。  

3、是双务、有偿合同  

承揽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一定义务,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义务即为他方的权利,所以是双务合同。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的义务表现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的义务是受领该工作成果支付约定的报酬,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从另一方取得利益均应支付对等价款,因此,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  

4、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是诺成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大量的承揽合同是口头合同,所以承揽合同多数是不要式合同。对于生产上的承揽合同或者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项目,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四、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770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 ?还是诺成合同呢?答案就是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与定作人的相关约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并且由定作人支付一定的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还具有一下四个特点,分别是承揽合同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一旦进行股权转让,办理手续并非您想象的那么顺利。在股权转让之前,一部分人肯定知道要签订租赁合同。在办理流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对于这种股权转让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呢?请看我们在下文中的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纠纷呢? 企业以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技术咨询包含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因为不管在哪一行业都存在着相关专业上的技术。而且在当今社会,其实技术就代表着利润和生产价值。所以说向一些技术较强的公司进行技术上的咨询,这是很有必要的,不断的学习才有可能不断进步。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技术咨询服...


·设计合同的赔偿额是怎样的
      设计合同的赔偿额是怎样的 一、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属于违约行为?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一、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但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只需要一方告知即可。 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签订合同后单方面毁约,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现在生活压力的增大使得人们越来越向往诗和远方,许多人会在闲暇时间去旅行。因为对旅游景点的不熟悉,旅客通常会选择报旅游团,这样方便快捷还省时间。在和旅行团协商成功之后,需要签订一份旅游服务协议确保不会存在临时反悔的情况,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一、旅...


·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
      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那么人们在签订合同后,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呢?合同的法律效力关系着合同的履行,那么应该怎么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些问题都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需要了解的,因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将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 1、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合法债权; (2)债务人对次...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些金额比较小的合同,当事人一般是以口头的方式订立的,我们称之为口头合同。但由于这样的合同没有将双方的约定白纸黑字的固定下来,因此不少人对口头合同的效力产生了质疑,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人们往往错...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可以签订吗?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与自然人签订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签股权质押合同,而且一般情况下,法律上都是承认的。 有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