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一、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结婚证,

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在生育子女出院时,在产科病房申请办理,

事后补领,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二、小孩的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什么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在当代的社会,没有结婚证件是可以办理相应的孩子出生证明的,只需要携带着父母的身份证件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当时没有办理之后也是可以补办,也依然是需要携带身份证件。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  二、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财产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吗不是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夫妻计划生育违约金是什么
      夫妻计划生育违约金是什么?没有计划生育违约金,计生部门不会向夫妻收取违约金的,国家没有这样的条款。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


·在我国孕妇离婚财产怎么分
      实际上现在很多的年轻人在对于结婚、离婚作出决定的时候都是非常冲动的。有些情况下,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女方甚至在结婚以后怀孕期间就提出要和男方离婚,如果是属于这个时期离婚的话,想必女方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在我国孕妇离婚财产怎么分?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有着婚姻法当中的法条作为参考依...


·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扶养费其实也就是指对孩子的抚养费,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在离婚的情况下只能由一方实际来照顾子女,而另一方就只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遗嘱所处分的也应该是其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自己份额的那部分财产。从形式上看,民法典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该精神病人能自主表达意思的时候,这和正常人离婚程序一样。若是病发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


·当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就变成了一个大问题
      当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费就变成了一个大问题,一般来说都是取月收入的一定比例,但是如果没有工作的话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呢?唐山无工作孩子抚养费还要给吗?答案是肯定需要支付的,有无工作和是否要给抚养费没有太大关系。 在抚养费上,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


·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
      公民的权益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者是有意行为的侵犯后,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就司法实践来说,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非所有的申请都会被受理,对于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