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的规定,走私贵重金属罪的量刑规定如下:1、根据本条第2款、第4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根据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本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3、根据本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4、根据本条第5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第2款、第4款的规定即按自然人犯本罪处罚。走私犯罪主要表现为将一些物品违反海关的规定,在不缴纳相应税费的基础上,私自带出或带入国边境的行为。但具体针对走私的物品不同,那么最终所定的罪名也是不同的。若触犯走私贵重金属罪的话,通常是指违法规定私自带入贵金属到我国的行为,法律中规定此罪的最高处罚为15年有期徒刑。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对行为人进行从重处罚。二、走私贵重物品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二者首先要看行为人对于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物品是否贵重金属有无明确的认识,如果不知道是贵重金属,即使有携带、运输、邮寄贵重金属出境的行为,也不可认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其次,要看走私贵重金属的数量,尽管走私贵重金属原则上都构成犯罪,但这也不可绝对化,加果走私贵重金属数量极小,而且综合全案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可不认为是犯罪。(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拥缉私行为的认定走私贵重金属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海关人员的缉查,根据本法第157条规定,应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走私物品在我们国家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果存在走私贵重物品的,将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判决。一般是以5年为界限的,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进行量刑。


·网络诈骗拘留多少
      网络诈骗拘留多少天,如何量刑?网络诈骗是由信息时代所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故而在发生网络诈骗案件后,案件的中呢差是较为困难的。在经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侦查过程若发现有可以犯罪嫌疑人,可以会对其进行拘留,那么网络诈骗拘留多少天? 一、网络诈骗拘留多...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人是我国最为常见的若是群体之一,对于没有经济能力,我国在立法上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的也是保护的态度,但是近年来我国范围内未成年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我们知道,对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会受到处罚的,那么,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


·行政拘留警察怎么抓人?
      行政拘留警察怎么抓人?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一、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存在分歧,但一般采用四要件说,即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


·构成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擅离军事职守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


·犯罪立功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证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行为。那通常犯罪立功该怎么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犯罪分子立功要满足哪些条件 立...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相信您一定听到过宣判透气徒刑多久缓刑多久执行之类的判决吧,不知道您是否了解这些判决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这一判决为例来给您解释一下具体意思是什么?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 二、缓刑即为“定...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该如何定罪量刑?
      许多人对电力设备有误解,认为电力设备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这些家电等设备,事实上,电力高血包括了发电设备、供电设备等等,这些高血一旦遭到破坏,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破坏电力设备也是可以构成犯罪的。那破坏电力设备罪该如何定罪量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电力设备...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情况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故意杀人罪也存在着犯罪中止的情形(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1.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