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南昌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属于我国的暴力型犯罪之一,对行为人的处罚是比较高的,起刑点就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死刑。不过,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劫罪的详细量刑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南昌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犯抢劫罪,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在下列相应幅度内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抢劫三次以上的,每再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抢劫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每增加三千元,可以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抢劫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二万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造成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械(不含枪支)或使用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2)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二实施抢劫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转化型抢劫,仅以轻微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2)确因生活所迫、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3)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情形

关于南昌抢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分享到此,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以上量刑标准的内容,其实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如食盐、烟草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般是进行了管控的,即只有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之后才能开始售卖,否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在判刑的时候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此时需要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可以,同时我国也作出了不适用缓刑的情形规定。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是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国《...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区别有几种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区别有几种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还没做到犯罪的目标而在中途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犯罪的行为,而已经确定是犯罪就说明已经做了某些刑法禁止做的事情而且必然面临国家机关的严厉制裁的,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


·什么叫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关于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太陌生。一般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有可能同时宣告缓刑。而在之后服刑的过程中是不能再作出缓刑的。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叫缓刑呢?而要想适用缓刑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特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


·新刑法酒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通过对大量交通事故分析后,发现酒后驾驶已经成为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对此,我国刑法修订案将醉酒驾驶列为危险驾驶罪,那么新刑法酒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带您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最新刑法修订案对醉酒驾驶有何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依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据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