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生活消费怎么证明

离婚生活消费怎么证明

在离婚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提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消费证明,比如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中的收支转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 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 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 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离婚生活消费怎么证明”这一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必须是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威逼胁迫以及欺诈的形式骗去办理手续。同时还指出,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采用的两种办法:一是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二是无法通过协商达到离婚目的的,那就采取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处理。 关于婚姻...


·第三者怀孕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第三者怀孕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如果小三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所以在刑法中第三者怀孕是可以告重婚罪的。 二、重婚罪有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


·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社会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基本上对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问题都有明确细致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婚姻法、条例和司法解释对现实中的问题都有规定,比如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结婚登记的程序,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结婚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 ...


·国家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大?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男女双方结婚的年龄做出了规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中提倡夫妻晚婚晚育,这样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实现优生少生。符合晚婚晚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到额外的政策照顾,比如晚婚假等。那么,国家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大?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


·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能够出庭,否则的话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事情无法说清楚,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本人不到庭的情况,原告或者被告不到庭的情况都有。那此时要是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该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


·离婚协议与遗嘱的法律效力比较哪个高?
      离婚协议与遗嘱的法律效力比较哪个高?离婚协议与遗嘱的法律效力并无直接关系,不存在效力高低的问题,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有的男女在领证之前会就各自的财产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自然主要就是对财产的约定,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情。但是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


·收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子女收养? 子女收养,是指收下别人的儿女作为自己的儿女来抚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收养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养子女对养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收养发生在《...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怀孕期间;(二)分娩后1年之内;(三)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二、离婚...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


·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成了必然的选择。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承担都是首先面临的问题,签署离婚协议是我们首选。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呢?签订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