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不管是减刑还是假释都不失为一个好消息,不过也是针对那种满足了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被减刑或假释。关于减刑假释的提请、审理、裁定等内容,我国还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接下来我们为介绍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的内容。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活动的监督,由对执行机关承担检察职责的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由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不承担检察职责的,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对执行机关承担检察职责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及时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照规定实行统一案件管理和办案责任制。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减刑、假释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一)执行机关拟提请减刑、假释意见;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
(三)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五)其他应当审查的案件材料。
对拟提请假释案件,还应当审查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一)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或者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罪犯;
(二)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
(三)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
(四)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专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
(五)收到控告、举报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调阅复制有关材料、重新组织诊断鉴别、进行文证鉴定、召开座谈会、个别询问等方式,对下列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一)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
(二)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财产刑执行、附带民事裁判履行、退赃退赔等情况;
(三)拟提请减刑罪犯的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是否系罪犯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拟提请假释罪犯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和监管条件等影响再犯罪的因素;
(五)其他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列席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评审会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根据需要发表意见。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但是执行机关未提请减刑、假释的,可以建议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机关抄送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后,应当逐案进行审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发现减刑、假释建议不当或者提请减刑、假释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在收到建议书副本后十日以内,依法向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同时将检察意见书副本抄送执行机关。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十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检察官职务。
第十三条 检察人员应当在庭审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全面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情况,拟定法庭调查提纲和出庭意见;
(二)对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有异议的案件,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通知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第十四条 庭审开始后,在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理由之后,检察人员应当发表检察意见。
第十五条 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对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有疑问的,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执行机关代表出示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向被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及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法庭调查结束时,在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之前,经审判长许可,检察人员可以发表总结性意见。
第十七条 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案件事实、证据,需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或者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应当建议休庭。
第十八条 检察人员发现法庭审理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庭审后及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内容:
(一)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以及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减刑幅度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
(五)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是否依法送达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依法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提出纠正意见的,应当监督人民法院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请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涉嫌违法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建议更换办案人,或者建议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审查。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减刑假释属于刑事处罚当中两种不同的刑罚,往往那些在服刑过程中表现良好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或假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的内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一、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判刑的会被判多久?
三年,如果经侦查,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则可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
·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抢劫行为在我国属于十分严重的暴力行为,因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行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因而在抢劫财物的同时,也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而《刑法》中对抢劫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那一般在哪些情况下抢劫罪判处死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情形下抢劫罪可以判处死...
·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
一、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过失损坏武器...
·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怎么判刑处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与再犯新罪怎么办?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与再犯新罪怎么办?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
·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如何认定侵占罪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在判断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要看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自然人犯罪,并且还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即只要年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就可以构成相应的犯罪。不过针对职务侵占罪而言,虽然知道这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很多人却不清楚究竟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下文中我们就来...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此种行为一般都是以获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实施的使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监护人身边的行为,由于其性质是比较严重的,故而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就会构成拐卖儿童罪,此时会受到较重的处罚。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1、“拐...
·盗窃罪10万怎么量刑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在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当中,盗窃罪可以说是最常见的了,而其中对于盗窃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另外,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也是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才行。那盗窃罪10万怎么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10万怎么量刑
(一)个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