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逮捕之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羁押期限为多久?

一、在逮捕之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羁押期限为多久?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仿冒商标罪的条件有哪些?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三、仿冒商标罪的处罚措施是什么?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因假冒注册他人的商标只要构成了犯罪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在被判决之前就需要进行暂时的关押犯罪嫌疑人,但对于羁押的期限一定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如果要进行延长的话,就一定要向上级部门申请,这样案件才可以顺利的办理。


·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商标想必您都不陌生,商标在没有依法向当地的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情况下是不具备专利权的。当然,我国的商标局在接收到当事人关于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以后,如果认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会予以撤回,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议不服的话,可以参照我国现行新商标法行政...


·作为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的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提前终止不需缴纳归费,需提交的材料有: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申请书;2、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的终止决定,终止协议或终止决定应在三个月之内报到商标局;3、原备案通知书。4、代理人委托书。商标...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诉讼主体包括了原告和被告,第三人参与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同身份的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吗?律师356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谁能成为著作权侵...


·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 犯知识产权罪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著作权是民法中规定的民事主体的一种权利,而且经常出现侵犯侵犯著作权的现象,照这么说,侵犯著作权就应该是民事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是否是民事行为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 侵犯...


·著作权人受法律永久保护的有哪些?
      著作权人受法律永久保护的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把著作权划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人身权。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其他权利包括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商标注销后不能再使用,如果商标权利人在该商标被注销后仍使用的话,将会面临触犯法律的危险。1、冒用商标的法律风险根据《商标法》规定,非注册商标不得以注册商标名义使用,如果商标被注销后仍继续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将面临工商局的罚款。2、侵犯他人商标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