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一、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具体的审理期限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1、从劳动争议主体上分 劳动争议分为个人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则分两种:一种是劳动者一方为多人,且发生争议的原因和请求是共同的。这种集体争议劳动者一方应推举代表参加法定的处理程序。在处理程序上与个人劳动争议相同,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特别程序。另一种为团体争议,即指以工会组织为一方,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签订和执行集体协议而产生的争议。

2、从劳动争议的客体上分 即从争议涉及的劳动关系上分,可分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亦称权利之争。以及因确定或变更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亦称利益争议。

3、从劳动争议的性质上分 可以分为因参加、组织工会及罢工等行使公民权行为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争议和因要求增加工资、缩短工时等经济利益产生的争议。

4、从劳动争议的内容上分 劳动争议可分为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等。还可从内容的难易程度上分为,简单的劳动争议和复杂的劳动争议。对简单的劳动争议,在处理程序上依法可以简化。

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分类有哪些

第一类是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设立于部分企业内部,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调解结果虽目前公认具有合同的效力,对劳动关系当事人有一定的合同约束力,但却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执行力,可以说调解是法律程序外的程序。

第二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按行政区划设立在各级劳动行政管理机构之侧,虽然它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并承受了几乎全部劳动争议初级裁处的压力,但它同样存在着与形式发展不协调的因素,如行政性过强、程序规定较粗框、重要规则缺失等,这越来越让人感到完善制度、丰富处理程序的紧迫感。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的两级审判体系,对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后的大量劳动争议承受着一次再一次的重复审判工作,使处理劳动争议的审判人员疲于应付不断增加、大量积压的劳动争议案件。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发展,地铁和地下停车场等各类地下建筑越来越多了,对于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是有很严格的要求的,那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有什么要求呢?下边,本站的我们就为你整理出这些内容及相关知识,供您学习。 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要求   1. 地下防水工...


·事业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随着现在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好,我国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善,特别是对于我国的劳动法,国有也是尽可能的保护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事业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定的话,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工资。 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工亡抚养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确立,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生效日期,那么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日期,那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立即生效。不过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条款。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一)劳...


·长春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是五险之一,对于确保长春农民工来说了解长春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能提高工伤保险得以实施的概率,也能为广大处于工作的朋友们提供保障。由于行业的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的我们就来就黯淡告诉你长春市工商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内容。 从长春市人社局收集到工伤保险缴费方面...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
      开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


·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为了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等相关事项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前些年我国也将端午节列入到法定假日之中,在端午节五月初五这一天全国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是要放假的,如果出于工作连续性值班等的考虑这天要上班的话单位是应该给员工加班工资的,那么端午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为您解答。 端午节加班工资...


·员工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员工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