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可以抵扣吗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可以抵扣吗

一、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刑期可以抵扣吗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羁押也是有时间期限的,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月,如果比较复杂的在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还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果执法人员有超期羁押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到检察院进行申诉维权,还可以申请国家经济赔偿。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限制减刑三类犯包括了哪些
      一、限制减刑三类犯包括了哪些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一、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应当关押在县区看守所,不会是监狱。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


·我国贩毒主体人群所要面临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国贩毒主体人群所要面临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


·打架轻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人性格比较火爆,就导致因为一些很小的矛盾就大打出手,在打架斗殴的情况下,拳脚不长眼就很容易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那此时要是打架致人轻伤的话,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打架轻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故意非法损害他...


·对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首先,行为人是在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被协助的人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如果被协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为其提供帮助的人也不应构成犯罪。协助行为从属于犯罪实行行为;同时,行...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一、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什么规定
      一、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规定,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2条规定,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或者教师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


·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缓刑有规定,缓刑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之后暂不执行的一种行为。缓刑主要应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等案件。缓刑的执行和实施都要满足特定条件。缓刑也可以被撤销,那么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是什么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想要获得减刑机会的话,那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之后才是提出减刑申请,办理相应的减刑首先。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详情请您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 寻衅滋事罪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成立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