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海上保险合同都有哪些规定?

海上保险合同都有哪些规定?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前款所称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第二百一十七条 【合同内容】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一)保险人名称;

(二)被保险人名称;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价值;

(五)保险金额;

(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七)保险期间;

(八)保险费。

第二百一十八条 【保险标的】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

(一)船舶;

(二)货物;

(三)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

(四)货物预期利润;

(五)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

(六)对第三人的责任;

(七)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

保险人可以将对前款保险标的的保险进行再保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被保险人不得享有再保险的利益。

第二百一十九条 【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未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价值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船舶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船壳、机器、设备的价值,以及船上燃料、物料、索具、给养、淡水的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二)货物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货物在起运地的发票价格或者非贸易商品在起运地的实际价值以及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

(三)运费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承运人应收运费总额和保险费的总和;

(四)其他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第二百二十条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第二百二十一条 【合同订立】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未告知责任】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相应增加保险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当负赔偿责任;但是,未告知或者错误告知的重要情况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影响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四条 【标的物先于合同损失的责任】订立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有权收取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不可能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保险费。

第二百二十五条 【重复保险】被保险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事故向几个保险人重复订立合同,而使该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可以向任何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各保险人按照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同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个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有权向未按照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额的保险人追偿。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幅度 一、合同法违约金最高标准规定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


·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欺诈合同吗
      可以变更欺诈合同吗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3个...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同效力的民法典律后果有哪些?1、有效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有一方违约,将按合同约定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一方或双方为民法所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必须经由法律规定的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有效。...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律规定免责事由两类。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事由分别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


·无效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办
      在现如今的经济活动往来中,大多数的交易往来都需要当事人签订合同。不过,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签了字就一定有效,某些情况合同是无效的。具体来说,无效的合同有哪些呢?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下文内容能够帮到您。 ...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合同中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接下来这篇文章就由我们为各位详细介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


·代理协议合同特征及签订要点
      代理协议合同特征及签订要点 一,什么是代理协议合同? 代理协议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的处罚办法具体如下: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因承运人往往需要收取货物并核查后才能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故这类合同应为实践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


·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一、约定合同的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1、在签订租赁、买卖等合同时,最好不要有我方的违约处罚条款出现;对方要求约定,尽量只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明确具体的内容。 2、关于计算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合同中往往约定以合同总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以至于即便只有小额款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