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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准备终止未遂都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22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对比既遂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但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犯罪的“实行行为”是一种类型性的行为,这种行为在通常情形下会造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最后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语言表示”一般认为是犯意表示,不应以犯罪论处,但有的犯罪本身就是通过言语实施的,这种情况下语言表示成立犯罪。例如:敲诈勒索罪,侮辱罪,语言本身就是一种实行行为。有的情况下,刑法分则将预备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例如,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这种行为往往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预备行为,但刑法将此种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罪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又如,其i他国家的刑法中规定了杀人预备罪,因此,故意杀人在预备阶段就被停止下来的,成立独立的杀人预备罪。立法将预备行为实行化的原因,表示对部分犯罪的“预备行为”要严惩。1、什么是犯罪未遂?首先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犯罪既遂是否的标准,不是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想法为标准,而是以刑法的规定为标准。例如,绑架罪中,犯罪分子控制了人质,但没有勒索到财物,虽然他本人以为犯罪行为还没有最终完成,但该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成立绑架罪的犯罪既遂。犯罪既遂要求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虽然造成了既遂犯所要求的结果,但由于与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犯罪人未得逞是由于意志外的原因造成的,“欲达目的而不能”。行为人主观上还是希望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能够出现,但是行为人本人主观上认为“不能”达到既遂,进而停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未遂。2、犯罪中止怎样定义?《刑法》第24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3、什么条件下,成立犯罪中止?首先,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的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如果犯罪既遂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主观上,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能完成犯罪,但主动停下来,成立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认为“不能”完成犯罪,进而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未遂。客观条件上,必须有中止的行为,并且中止行为要做得够、做得妥当。只要行为人对于防止结果发生有适当的努力,或者实施了与结果防止相匹配的积极行为,有希望借此避免犯罪结果实现的意思的,中止行为应该被承认。中止不等于暂停,中止要求行为人彻底地放弃此犯罪,迷途知返。成立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没有导致既遂结果的出现。只要实施了中止行为,危害结果也没有出现,就是犯罪中止,如果出现了危害结果,就是犯罪既遂。总之,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前者行为人主观上是恶性的,而后者主观上已经悔罪,甚至对已经造成的结果进行了补救;后者的行为某种程度是值得嘉奖的。犯罪行为在时间上存在着不同的时态,具体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等,根据发生的时间不同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并且根据时态的不同,对于犯罪人的处罚程度也不尽相同。


·预备犯罪比照什么处罚?
      预备犯罪比照什么处罚?可以比照中止犯进行处罚。中止犯的主观恶性比预备犯要小,所以处罚更轻一些。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南京市的鼓...


·刑事诉讼法对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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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


·刑法抢劫罪法条是怎么规定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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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


·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当中一般不说诉讼时效,对应的应该是追诉时效,即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才能对相关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上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就不可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那您知道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罪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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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吸收轻罪原则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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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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