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不住院的赔偿有好多

交通事故不住院的赔偿有好多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交通事故伤者不结案怎么办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你承担;2、医院医药费可以付,如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他自己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你不必支付额外费用;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一般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如果责任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建议非责任方直接通过诉讼维权索赔。如果非责任方一直拖着不愿处理也不愿诉讼,那么相关费用可以停止垫付,这并非逃避责任,而是为了促使对方起诉解决,法院的判决相对公正有力。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有哪些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犯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法律中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等等。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交通...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价一直处于只增不跌的状况,但是中国人多观念是必须有房,所以对于很多资金并不充足的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或许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二手房交易也有一定步骤和程序。我们在本文中为各位介绍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经过哪些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要哪些证件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误工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


·我国商业车险怎么赔偿?
      我国商业车险怎么赔偿? 商业险赔偿的条件 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非营业企业车辆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


·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怎么做
      我们发现其实在交通肇事犯罪当中也是有可能存在共犯的,但此时的共犯情况比较特殊,与传统的共犯认定不太一样,这就要求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可以小心注意了。那究竟对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该怎么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怎么做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车锅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车锅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房产类型有: 1、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他人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事故责任划分: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


·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校车是否安全出行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健康和每位家长的切身利益,对于校车安全管理要非常严格才行。在各地查处的校车违规运营中,超载现象可以说非常普遍,这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校车严重超载已经写入刑法,那么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