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如何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一、如何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么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财产的分割一定要先确定出哪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这们在离婚时才能更好的确定分割的方式,而且在分割时如果双方出现了任何的纠纷,那么就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父母双方不管因什么原因选择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父母还是应该有抚养他长大的义务,应付给他相应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直至他长大成年。抚养费可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实际情况去定夺到底给多少。下面就来一起具体的看看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婚姻关系形同虚设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还可以打离婚官司。而打官司就需要花钱,除了律师费用,当事人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的时候,要预交一笔诉讼费用,那么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一、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1个月内的结婚证如何注销 ?
      1个月内的结婚证如何注销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
      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 当夫妻出现严重矛盾导致感情破裂时,离婚可能是双方最终的选择。对于有小孩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要慎重对待离婚这件事,如果双方协商离婚的,也要将孩子抚养问题说清楚,并通过离婚协议书给予明确。那么,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呢?针对这个离婚中常见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深圳市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是谁
      深圳市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是谁深圳市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


·哪些病不能结婚法律规定
      哪些病不能结婚法律规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后不堪压力从而患上了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会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对方的精神状态不好,无法做出准确的离婚表示。那此时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
      离婚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还不太一样,这个毕竟是关系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因此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通常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出庭,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离婚不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