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不一定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如果肇事者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应当有其雇主或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肇事者如果作为雇员,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有可能要承担响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擅自驾驶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佣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如雇员擅自驾驶雇主的车辆,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车辆等,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雇佣合同向受雇人进行追偿。另一种是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出借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允许他人自主支配其车辆的使用权,在此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承租人和借用人都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买卖未过户违反的是行政管理规章,与驾车致人损害没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据此,车辆买卖未过户但实际交付车辆后,登记车主因交付车辆而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其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购买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是购买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出卖人。
6、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送交修理,以车辆所有人的意思,车辆已停止运行,并使所有人的控制和支配。修理厂则依合同取得了对该车的控制支配权。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该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修理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委托保管的情形洗啊,车辆所有人失去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也并不因此取得运行利益,保管人成为运行支配着,如果在车辆交付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自然应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7、盗窃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伤害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是,不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无不当或者下次,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车辆被质押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作为质押标的的物被质押后,车辆所有人丧失了对车辆的占有、支配,不再是运行支配着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如果在此间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9、车辆承包、发包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汽车运输公司、企业进行承包经营,将车辆发包给个人和企业,收取承包费,实际上是车辆所有权人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他仍然是车辆的支配着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承包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出租车主和出租汽车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车主实际支配出租车进行运营,并从该车的运行后总获得利益,出租汽车公司收取承包费。在承包期间内,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0、挂靠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或运输经营的需要,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出租车挂靠出租车汽车公司进行运营, 有偿适用公司标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租车主自带车辆、且自己拥有标书挂靠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紧收取服务性的管理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有车族承担赔偿责任,出租公司应在收取管理费总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货运车辆亦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11、由于提供担保而形成的责任主体
为交通事故肇事者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在担保事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12,其他情形形成的责任主体
(1)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收益单位为报告,由收益单位首先垫付。
(2)无偿借用撤离爱那个发生交通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交通事故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是损害赔偿义务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
(4)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不放弃继承的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但只在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异常可提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为被告。
(5)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积极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旅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营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死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7)学习驾驶员在教练车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有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义务帮工出车在无偿从事帮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被帮工人作为受益者应列为被告,并给与受害人适当的补偿。
(9)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驶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此外,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一、参与公车拍卖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查看咨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渠道,一般拍卖公司会提前7天在媒体上刊登拍卖广告)。随后,可去展示地看车,并对心仪车辆现场咨询。2、获得资格在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孩子的安全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也是一所学校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上下学上设立校车来保障学生安全。校车是专门为学生设计的客车,质量可靠,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存在很大的隐患,那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
·在经济交往中,已经很少使用现金的,很多当事人都是采取的支票、
在经济交往中,已经很少使用现金的,很多当事人都是采取的支票、汇票等方式来进行结算的。但不管是支票还是汇票都会有一个有效期,那么支票有效期是多少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支票有效期是多少天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它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规则是怎样的关于证据交换规则是《民事诉讼法》所没有规定的新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并没有交换证据的义务,而只有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因此规则规定这一内容是缺乏基本法律的根据的。如果法官要求当事人进行交换,而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拒绝,这种抗辩...
·如果参加了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谁垫付
如果参加了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谁垫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是很常见的事情,毕竟机动车在高速运转中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害肯定是比较大的。而伤者受伤入院,生活不能自理的话,那么做出的赔偿里面就有护理费方面的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无损伤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无损伤可以索赔吗?
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造成车辆损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索要赔偿的,如果都没有造成车辆损伤,就算不上交通事故,因为法律上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辆都没有损伤的情况下总不可能有人员伤亡,既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就谈不上民事赔偿。交...
·交通事故结案有什么方式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是由交警部门立案处理的,而经过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勘验之后,对事故作出了处理,就该进行结案。那么交通事故结案具体有什么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结案有什么方式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
·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近年来出现私车公用的情况比较多,尤其是在一些私人企业内部,这样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那要是在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不小心出了事故,那么此时应该由谁对事故责任负责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一)“私...
·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死亡,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的认定为全责,但是有时会出现全责方死亡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免责方如何获得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