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就其性质而言,仓储合同仍然是一种托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托管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保管保管者交付的仓储货物的合同。仓储合同支付仓储费。仓储合同还具有显著的法律特征: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1.仓储合同区别于一般仓储合同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仓储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即仓储合同中为股东保管货物的一方必须是仓储经营者。

2. 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当将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托管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仓储,中国股东交付的仓储物应当是动产。

3.仓储合同是一种双重服务的有偿合同。托管人保管股东交付的仓储物。股东支付保管费。

4. 仓储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仓储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

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或者舱单持有人凭仓单提取仓储。完成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所称仓储合同,是指托管人将托管人交付的仓储货物储存起来支付仓储费的仓储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条仓储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前支取的,增加仓储费;提前支取的,不得减少仓储费。

·对于续签合同相信大家并不陌生
      对于续签合同相信您并不陌生,这是工作单位中比较常见的法律。是对于双方合同签订起开始生效的一种互相保证的法律。但是这里又有很多网友则来咨询:当劳动合同到期了,续签合同,员工不配合,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处理?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一、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有经过法院,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行使解除权必须符合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不然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一)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


·承包合同签订了能毁约吗
       承包合同签订了能毁约吗 可以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


·网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范本是什么?
      网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范本是什么? 转让的情况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如果开店赚不了钱就要想办法转让出去,这样的情况在生活中很多,而在转让的时候需要进行签订合同来过手续以及保障双方的权益,对于转让合同的书写方式在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那网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侵权责任法承揽合同侵权如何处理?
      民法典承揽合同侵权如何处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为一般原则,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


·如何来定义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如何来定义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


·刑事辩护代理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辩护代理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辩护代理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委托人以及委托的律所方基本的信息;指派的律师人选以及律师的代理权限;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支付时间;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情况的处理;双方签字确认等内容。内容不是固定的,需要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的调整。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情如下: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合同解除后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