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资格有哪些
公司法人代表资格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此时为了公司利益,也为了公共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才行。那么公司法人代表资格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㈡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该法第58条同时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由于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所以,我们认为,本规定虽然仅仅涉及董事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显然也包括本规定所禁止的事项。
2、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㈢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㈥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的;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㈧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3、对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商业银行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㈠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㈡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㈣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一般认为除要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一般任职条件以外,还认为必须具备与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关的职称和学术背景。现对主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特殊任职资格介绍如下。
(1)校长。《教育法》第30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高等教育法》第40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高等教育工作的能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文化水平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
(2)科研单位院(所)长。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我们认为,参考其他事业单位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一般要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工作的能力、熟悉科研工作的任用担任。
(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包括: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的;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③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工作能力;④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⑤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
(4)文化艺术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文化艺术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的;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艺术水平并有相关工作经验;③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④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资格的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针对不同的单位,法律规定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不同,因此各位需要多多注意,区分清楚公司的性质,这样了解到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才是准确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材料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材料有哪些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需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任职情况的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盖章,日期的地方盖公司公章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工商...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
实践中,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那么公司就有不同的分类。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除此之外,《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
·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表决权限制制度是什么
表决权限制制度是指规定一定的持股比例,股东所持股份中超过这一比例部分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不再是一股一票,而是一股以上一个表决权。
二、相关规定
表决权限制制度已成为国际公司立法通行规定,如比利时和卢森堡法律规定:在股东...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什么(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
注册资本跟公司规模联系大吗联系不大。“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二、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关联关系就是公司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一项行为被认定为基于关联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就应当为公司法所禁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的知识。公司法关于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法人会变吗?这是肯定会变的,保险公司的法人和一般公司的法人一样都是会产生变更的,有的公司变更周期长有的公司变更周期短,这都是由公司的发展而决定的。
一、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