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怎么认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怎么认定?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购房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二)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四)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五)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六)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七)保修责任。

(八)乙方使用权限。

(九)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十)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合同欺诈跟合同诈骗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合同欺诈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签合同,并不是想要非法占有对方的财产,可是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签合同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非法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这不仅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在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买卖协议的。那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这个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带来最新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 卖方:_____...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倾向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感觉这样更有安全感,但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往往会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最关键的一个文件就是房屋买卖契约,网的我们下面带你了解,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约是指房...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
      由于房产的价值很大,因此离婚夫妻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也就会想方设法的为自己争取。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那此时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呢?结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是什么意思?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了是什么意思?该证简称他项权利证,表示的借款方对房屋有限制权利。在证件内容页上的日期并非止表示证件的有效期,而是同时表示有效期和权利期限,在不同的时间段需要和允许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故日期的意义也有所区别。有疑问可事先咨询房管局人员和了解相关法规。以下是相关...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一、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当房东把房子出租给房客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彼...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一、请求分割共有房产的个人婚前财产部分是否可以? 婚前财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因为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两个人进行协商可以进行分割的情况除外。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


·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


·一、房屋买卖协议签了后还能再改吗?
      一、房屋买卖协议签了后还能再改吗? 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