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吗?

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吗?不在案发地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一定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也是必经的程序,按照程序法制原则进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第十八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二、立案条件: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1)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不在案发地报案一般情况是不能进行立案的,因为公安局的管辖权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各局只能分管各自管辖的区域,因此,要报案最好到犯罪地所在的公安局报案,而且立案是有条件的,只有有事实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按法律规定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立案追诉。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和赔偿标准
      年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和赔偿标准 一、征地拆迁典型案例 据介绍,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以后作出的生效裁判,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有的反映出个别行政机关侵害当事人补偿方式选择权、强制执行乱作为等程序违法问题,有的反映出行政机关核定评估标准低等实体违法问题以及在...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地政府都可以根据规定,征收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为体现公平,在征地之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我们知道,征地补偿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长沙市立法机关为了能更好的约束行政机关的补偿行为,制定了长沙征地补偿条例。 一、长沙市征...


·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
      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在农村或城郊地区,常常有人承包下一整片土地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质量,或建房子,或做农活。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要么是不小心的,要么是蓄意而为,侵犯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那么,作为被受害者的我们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一、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可...


·最新山西省忻州偏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偏关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的土地...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怎么办?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补偿费应当贵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附着物则归其所有者所有。补偿费是发到农村集体...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正处于征地环节中的朋友来说,征地补偿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自身会对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解,按照标准和自身的土地进行计算,以防土地征用管理部门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所以征地补偿的标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那在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内容我们在正文中展开说明。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都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提交受理申请材料,然后由国土资源局审核材料,核准登记备案,颁发证书。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别材料。下面请我们为您详细展示一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步骤,请您阅读。 《国有土地使...


·公益事业征地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公益事业征地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