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

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承担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承担人就是担保人的意思,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时,由承担人负责归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超出“保证期限”不担责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换言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无效

事实上在借条当中也不是必须要有承担人的,在没有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债。另外,担保人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以后还是可以向债务人追责的,做担保人之前就应该了解可能承担的风险。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就会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相关约定,但这个约定有时候会不太具体,为了弥补这样的问题,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贷款人的权利义务究竟是什么呢?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又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借款合...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此时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申请...


·现在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现在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


·只有一张借条起诉能赢吗
      看情况确定,对于小额借款,如果仅有借条,比如几万元,如果出借人能做出合理解释,法院一般会支持借贷款系成立。对于大额借款,比如几十万元,如果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原告仅有借条并不足以认定出借款项实际交付,则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该借款的现金来源,并就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借款区别有哪些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借款区别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公司的运转、个人购买不动产或者重大疾病、遭受重大变故的,都对资金有着迫切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手上没有可以立即支付所用的资金,就需要考虑借贷这一途径。现在借贷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银行贷款、互联网贷款、民间借贷等等,可以说是方面您资金方面...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
      一,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后,义务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断,还是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这关系到对于我国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理解。我国采用第二种模式诉权消灭主义。也就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有诉权,但是消灭了胜诉权,就是说...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民间借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都是向当地的银行进行的,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非法集资,因此就有人比较困惑非法集资和银行借贷有什么关系,就是说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
      夫妻一方丧偶后的债务还需要还吗?1、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2、夫妻个人债务: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债务由其继承人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规定是什么?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规定是什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分配规定是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的时候,债权人如果对于债务主张权利举证分配责任应当是归属于夫妻,夫妻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是属于夫妻当中的一方债务,否则就会甚至成为共同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