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2023

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若是法院判决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人社局不得以同样的理由(不认定为工伤的理由)再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应该审慎取证、审查,重新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人社局违反规定依然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大多数人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即其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或者也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在单位猝死可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至于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其限定不能过于苛刻,其范围该符合常人可以理解的范围。如因日常生理生活需求而作的短暂休息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人知常情一般劳动者在从事相关工作之后的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内而突发的疾病,可以推定其在休息之前的工作时已出现身体的不适,可以考虑认定为工伤。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请求工伤赔偿。若是造成一般伤害,尚未达到残疾的,则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在此类纠纷中,劳动关系的证明十分重要,是认定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赔偿问题的基础。那么,在提起劳动诉讼或者劳动仲裁的时候,当事人必须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那么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如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那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执...


·法律上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法律上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一、劳动争议和解书的特征 1、双方性。劳动争议协商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无第三者介入。调解、仲裁、诉讼都依靠第三者介入并居中发挥重要作用甚至是关键作用。在劳动争议协商中,即使劳动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工会或者第三方也是...


·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劳动法》的出台,意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劳动者最在意的东西莫过于工资薪金,那么工资薪金是什么意思,我国《劳动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今天,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整理。一、工资薪金的意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


·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有哪些?
      国家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均可申请退休,但是,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却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都有哪些?这其中究竟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我们把相关资料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有哪些 ...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水利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内容?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2、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
      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因为意外事故或是职业病等原因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公司都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因工伤死亡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即使是没有工伤保险可以要求所在公司赔偿。那在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此时造成了职工死亡的,这个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


·哈尔滨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在现在社会中,很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有时候可能会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但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哈尔滨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一、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