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如下:1.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对中止犯予以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基本处罚原则。我们知道,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停止犯罪,充分发挥犯罪中止制度之“金桥作用”。采取从宽原则是刑事政策的要求,也是符合中止犯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主观恶性程度的。2.对中止犯采取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原则。我们知道,我国刑法中的从宽处罚原则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总称。我国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三种不同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原则的规定上也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如对预备犯规定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罚原则,对未遂犯规定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而对中止犯规定了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罚原则。即对预备犯和未遂犯都有从轻处罚的原则,而中止犯则至少是减轻处罚。3.对中止犯采取必减主义。根据刑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对预备犯和未遂犯采取得减主义,即可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从宽处罚。如对未遂犯,如果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未达到既遂,但是具有极其恶劣的情节的,可以不予以从轻处罚。总而言之,是否予以从宽处罚,可以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但是,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对中止犯必须予以从宽处罚,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可见,对于中止犯,审判人员必须予以从宽处罚,没有予以从宽或不予以从宽的自由裁量的余地。4.处罚原则的具体适用。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中止犯包括应当减轻处罚和应当免除处罚两种处罚原则。该条还为具体适用这两种处罚原则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否造成损害是适用两种不同的处罚原则的条件。(1)应当减轻处罚原则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对中止犯适用应当减轻处罚原则的条件是“造成损害”。所谓造成损害,是指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没有造成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如甲本来打算故意杀害乙,但在着手后,因而乙的求饶而放弃了杀人的念头,结果只造成了乙轻伤的结果。(2)应当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对中止犯适用应当免除处罚原则的条件是“没有造成损害”,所谓没有造成损害,是指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后果。5.注意中止犯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对中止犯适用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原则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未达到犯罪既遂,但还是已经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应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中止之后,并不能保证犯罪行为并没有落实,故此并非所有中止犯罪的主体,都可以被免除处罚。任何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过程之中又中止的情形,在法院最终量刑时,犯罪中止者的辩护律师,都会从中止处罚,请法院从轻处理。


·死缓可以减刑吗 死缓减刑期限是多久?
      一、死缓可以减刑吗 死缓是指罪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死缓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也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减刑是指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关于死刑缓期执行及死...


·1、刑事处罚
      1、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拘役怎么争取缓刑?
      对于拘役怎么争取缓刑?想要争取缓刑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事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
      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节约一部分的诉讼费和诉讼时间,更加有利于案件的进展和审结,所以很多当事人在诉讼案件时都想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例如很多人想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由于我国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有做详细的...


·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一、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 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根据我国刑...


·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犯罪
      随着金融行业的繁荣发展,日常生活当中,您所面临的机会和诱惑也是比较多的。有时候,您在生活当中,面对一些诱惑的时候,因为没有提起警醒,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比如说,像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就因为犯罪分子的狡猾,而屡屡得手,那么,生活中如何判断非法集资呢? 一、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犯罪?...


·拿到敲诈勒索罪谅解书有用么?
      一、拿到敲诈勒索罪谅解书有用么?当然有用。被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符合《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可能会被免于起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


·老师虐待儿童构成什么罪
      在我国儿童一般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就包括了男童和女童。相信您都清楚这个阶段的儿童其实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另外在一些地方可能也需要更多的保护。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经常出现虐待儿童的行为,当然达到了一定情节之后会认定构成犯罪。那通常虐待儿童构成什么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一样,这都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的,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最终作出的处罚不公平。很显然酌定量刑的情节与法定量刑的情节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比较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量刑情节包括犯罪动机、...


·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
      死刑中具体分为了两种情况,即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而通常我们说的死刑其实就是指死刑立即执行,那此时就要有相应的执行方法才是,那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 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